举报
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是各级纪检、监察机关的职责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是治党、治国的基本方略。对每个举报件我们都要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理。对处理过程暂不能予以答复。 对署名举报件,各级纪委有义务在适当时候将案件结果向举报人说明。
加入日期:2004-3-14 【打印 】【关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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